怎樣正確理解和貫徹防震減災法和抗震新規范
怎樣正確理解和貫徹防震減災法和抗震新規范
中國建筑金屬結構協會鋁門窗幕墻委員會專家 張 芹
汶川地震發生后,從5月13日開始,國家和地方地震、建設主管部門派出了數千名工程技術人員奔赴地震災區,對震損房屋建筑開展調查、收集資料、采集樣本工作,取得了十分寶貴的第一手資料,在調查取得的第一手資料的基礎上對震損建筑進行快速評估、鑒定,建立完整的檔案,這些資料為我國防震減災法和工程建設抗震規范和標準的修訂了提供科學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號公布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于2008年12月27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依據汶川地震對震損建筑評估、分析和必要的計算,判別震害原因,對《建筑抗震設計規范》、《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進行了修訂,于2008年8月1日發布了《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01(2008年版)、《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50223-2008,從2008年8月1日起實施。貫徹抗震新規范是繼抗震緊急救援后刻不容緩的任務,也是各級政府和工程技術人員的責任。我門現在不能局限于對震害做簡單描述,而是要認真學習抗震新規范,研究如何在建筑幕墻工程中貫徹抗震新規范,從而使我國房屋建筑和工程設施的抗震能力得到進一步提高,建造更為耐震的建筑結構(建筑幕墻)。
一. 防震減災法有關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7號公布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于2008年12月27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與建筑幕墻有關的內容有:
第三條 防震減災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御與救助相結合的方針。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防震減災工作的領導,將防震減災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
第五條 在國務院的領導下,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和國務院經濟綜合宏觀調控、建設、民政、衛生、公安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減災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和其他有關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本行政區域的防震減災工作。
第三十四條 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全國地震烈度區劃圖或者地震參數區劃圖。
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負責審定建設工程的地震安全評價報告,確定抗震設防要求。
第三十五條 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應當達到抗震設防要求。
重大建設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應當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并按照經審定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所確定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建設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準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并對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的質量負責。
前款規定以外的建設工程,應當按照地震烈度區劃圖或者地震動參數區劃圖所確定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設防;對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應當按照高于當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設計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強抗震設防能力。
第三十六條 有關建設工程的強制性標準,應當與抗震設防要求相銜接。
第三十八條 建設單位對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施工的全過程負責。
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抗震設防要求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抗震設計,并對抗震設計的質量以及出具的施工圖設計文件的準確性負責。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圖設計文件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施工,并對施工質量負責。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選用符合施工圖設計文件和國家有關標準規定的材料、構配件和設備。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按照施工圖設計文件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第三十九條 已經建成的下列工程,未采取抗震設防措施或者抗震設防措施未達到抗震設防要求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抗震性能鑒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一) 重大建設工程;
(二) 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
(三) 具有重大歷史、科學、藝術價值或者重要紀念意義的建設工程;
(四) 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
(五) 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內的建設工程。
第九十二條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地震監測設施,是指用于地震信息檢測、傳輸和處理的設備、儀器和裝置以及配套的監測場地。
(二)地震觀測環境,是指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劃定的保障地震監測設施不受干擾、能夠正常發揮工作效能的空間范圍。
(三)重大建設工程,是指對社會有重大價值或者有重大影響的工程。
(四)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是指受地震破壞后可能引發水災、火災、爆炸,或者劇毒、強腐蝕性、放射性物質大量泄漏,以及其他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包括水庫大壩和貯油、貯氣設施,貯存易燃易爆或者劇毒、強腐蝕性、放射性物質的設施,以及其他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
(五)地震烈度區劃圖,是指以地震烈度(以等級表示的地震影響強弱程度)為指標,將全國劃分為不同抗震設防要求區域的圖件。
(六)地震動參數區劃圖,是指以地震動參數(以加速度表示地震作用強弱程度)為指標,將全國劃分為不同抗震設防要求區域的圖件。
二.抗震規范修訂主要內容:
1.《建筑抗震設計規范》 GB50011-2001(2008年版)
3.1.1 所有建筑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 50223確定其抗震設防類別。
3.1.2 (刪除)
3.1.3 各抗震設防類別建筑的抗震設防標準,均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 50223的要求。
根據國家標準GB18306-2001《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第1號修改單(國標委服務函[2008]57號)對四川、甘肅、陜西部分地區地震動參數的相關規定,對汶川地震后相關地區縣級及縣級以上城鎮的中心地區建筑工程抗震設計時所采用的抗震設防烈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和所屬的設計地震分組加以調整。
附錄A 我國主要城鎮抗震設防烈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設計地震分組
本附錄僅提供我國抗震設防區各縣級及縣級以上城鎮的中心地區建筑工程抗震設計時所采用的抗震設防烈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和所屬的設計地震分組。
注:本附錄一般把“設計地震第一、二、三組”簡稱為“第一組、第二組、第三組”。
[修訂說明]
根據國家標準GB18306-2001《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第1號修改單(國標委服務函[2008]57號)對四川、甘肅、陜西部分地區地震動參數的相關規定,對汶川地震后相關地區縣級及縣級以上城鎮的中心地區建筑工程抗震設計時所采用的抗震設防烈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和所屬的設計地震分組加以調整。
A.0.20 四川省
1 抗震設防烈度不低于9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不小于0.40g:
第一組:康定,西昌
2 抗震設防烈度為8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為0.30g:
第一組:冕寧*
3 抗震設防烈度為8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為0.20g:
第一組:道孚,瀘定,甘孜,爐霍,石棉,喜德,普格,寧南,德昌,理塘,茂縣,汶川,寶興
第二組:松潘,平武,北川(震前),都江堰
第三組:九寨溝
4 抗震設防烈度為7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為0.15g:
第一組:巴塘,德格,馬邊,雷波
第二組:越西,雅江,九龍,木里,鹽源,會東,新龍,天全,蘆山,丹巴,安縣,青川,江油,綿竹,什邡,彭州,理縣,劍閣*
第三組:滎經,漢源,昭覺,布拖,甘洛
5 抗震設防烈度為7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為0.10g:
第一組:樂山(除金口河外的3個市轄區),自貢(4個市轄區),宜賓,宜賓縣,峨邊,沐川,屏山,得榮
第二組:攀枝花(3個市轄區),若爾蓋,色達,壤塘,馬爾康,石渠,白玉,鹽邊,米易,鄉城,稻城,金口河,峨眉山,雅安,廣元(3個市轄區),中江,德陽,羅江,綿陽(2個市轄區)
第三組:名山,美姑,金陽,小金,會理,黑水,金川,洪雅,夾江,邛崍,蒲江,彭山,丹棱,眉山,青神,郫縣,溫江,大邑,崇州,成都(8個市轄區),雙流,新津,金堂,廣漢
6 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為0. 05g:
第一組:瀘州(3個市轄區),內江(2個市轄區),宣漢,達州,達縣,大竹,鄰水,渠縣,廣安,華鎣,隆昌,富順,瀘縣,南溪,江安,長寧,高縣,珙縣,興文,敘永,古藺,資陽,仁壽,資中,犍為,榮縣,威遠,通江,萬源,巴中,閬中,儀隴,西充,南部,射洪,大英,樂至
第二組:梓潼,筠連,井研,阿壩,南江,蒼溪,旺蒼,鹽亭,三臺,簡陽
第三組:紅原
A.0.24 陜西省
1 抗震設防烈度為8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為0.20g:
第一組:西安(8個市轄區),渭南,華縣,華陰,潼關,大荔
第二組:隴縣
2 抗震設防烈度為7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為0.15g:
第一組:咸陽(2個市轄區及楊凌特區),寶雞(2個市轄區),高陵,千陽,岐山,鳳翔,扶風,武功,興平,周至,眉縣,寶雞縣,三原,富平,澄城,蒲城,涇陽,禮泉,長安,戶縣,藍田,韓城,合陽
第二組:鳳縣,略陽
3 抗震設防烈度為7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為010g:
第一組:安康,平利,乾縣,洛南
第二組:白水,耀縣,淳化,麟游,永壽,商州,銅川(2個市轄區)*,柞水*,勉縣,寧強,南鄭,漢中
第三組:太白,留壩
4 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為0.05g:
第一組:延安,清澗,神木,佳縣,米脂,綏德,安塞,延川,延長,定邊,吳旗,志丹,甘泉,富縣,商南,旬陽,紫陽,鎮巴,白河,嵐皋,鎮坪,子長*
第二組:府谷,吳堡,洛川,黃陵,旬邑,洋縣,西鄉,石泉,漢陰,寧陜,城固
第三組:宜川,黃龍,宜君,長武,彬縣,佛坪,鎮安,丹鳳,山陽
A.0.25 甘肅省
1 抗震設防烈度不低于9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不小于0.40g:
第一組:古浪
2 抗震設防烈度為8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為0.30g:
第一組:天水(2個市轄區),禮縣
第二組:平川區,西和
3 抗震設防烈度為8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為0.20g:
第一組:菪昌,肅北
第二組:蘭州(4個市轄區),成縣,徽縣,康縣,武威,永登,天祝,景泰,靖遠,隴西,武山,秦安,清水,甘谷,漳縣,會寧,靜寧,莊浪,張家川,通渭,華亭,隴南,文縣
第三組:兩當,舟曲
4 抗震設防烈度為7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為0.15g:
第一組:康樂,嘉峪關,玉門,酒泉,高臺,臨澤,肅南
第二組:白銀(白銀區),永靖,岷縣,東鄉,和政,廣河,臨潭,卓尼,迭部,臨洮,渭源,皋蘭, 崇信,榆中,定西,金昌,阿克塞,民樂,永昌,紅古區
第三組:平涼
5 抗震設防烈度為7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為010g:
第一組:張掖,合作,瑪曲,金塔,積石山
第二組:敦煌,安西,山丹,臨夏,臨夏縣,夏河,碌曲,涇川,靈臺
第三組:民勤,鎮原,環縣
6 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為0.05g:
第二組:華池,正寧,慶陽,合水,寧縣
第三組:西峰
2.《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50223-2008
1.0.3 抗震設防區的所有建筑工程應確定其抗震設防類別。
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筑工程,其抗震設防類別不應低于本標準的規定。
3.0.2 建筑工程應分為以下四個抗震設防類別:
1特殊設防類:指使用上有特殊設施,涉及國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時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等特別重大災害后果,需要進行特殊設防的建筑。簡稱甲類。
2 重點設防類:指地震時使用功能不能中斷或需盡快恢復的生命線相關建筑,以及地震時可能導致大量人員傷亡等重大災害后果,需要提高設防標準的建筑。簡稱乙類。
3 標準設防類:指大量的除1、2、4款以外按標準要求進行設防的建筑。簡稱丙類。
4 適度設防類:指使用上人員稀少且震損不致產生次生災害,允許在一定條件下適度降低要求的建筑。簡稱丁類。
3.0.3 各抗震設防類別建筑的抗震設防標準,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標準設防類,應按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確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達到在遭遇高于當地抗震設防烈度的預估罕遇地震影響時不致倒塌或發生危及生命安全的嚴重破壞的抗震設防目標。
2 重點設防類,應按高于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強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設防烈度為9度時應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礎的抗震措施,應符合有關規定。同時,應按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確定其地震作用。
3 特殊設防類,應按高于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強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設防烈度為9度時應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同時,應按批準的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結果且高于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的要求確定其地震作用。
4 適度設防類,允許比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的要求適當降低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時不應降低。一般情況下,仍應按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確定其地震作用。
注:對于劃為重點設防類而規模很小的工業建筑,當改用抗震性能較好的材料且符合抗震設計規范對結構體系的要求時,允許按標準設防類設防。
提示:A.各行業建筑的抗震設防類別參見GB50223-2008 4~8
B.按高于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強其抗震措施的具體做法參見GB50011 8.3.1、8.3.2等。
C.如果工程所在地未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可參照下表確定其地震作用。
項 目
設計基
設計方法 本地震加速度 (g) |
GB50011規定的抗震設防基本烈度參數(標準設防類、重點設防類抗震設防標準用參數) |
特殊設防類抗震設防標準用參數 | |
時程分析所用地震加速度時程曲線的最大值cm/s2(Gal) |
0.05 |
18 |
35 (0.10g) |
0.10 |
35 |
55 (0.15g) | |
0.15 |
55 |
70 (0.20g) | |
0.20 |
70 |
110 (0.30g) | |
0.30 |
110 |
140 (0.40g) | |
0.40 |
140 |
200 (0.60g) | |
標準反應譜法(水平地震影響系數最大值
αmax) |
0.05 |
0.04 |
0.08 (0.10g) |
0.10 |
0.08 |
0.12 (0.15g) | |
0.15 |
0.12 |
0.16 (0.20g) | |
0.20 |
0.16 |
0.24 (0.30g) | |
0.30 |
0.24 |
0.32 (0.40g) | |
0.40 |
0.32 |
0.45 (0.60g) |
第一水準烈度的烈度比第二水準烈度的烈度低1.55度,地震烈度增加一度,加速度增加一倍,烈度降低一度,加速度降低1/2,烈度降低半度,加速度降低1/(2)1/2,烈度降低一度半,相當于加速度降低到1/2×1/(2)1/2=1/2.83,烈度降低1.55度,則加速度降低到≈1/3。
0.80(g) 10度 降低半度(9.5度)0.8×1/(2)1/2=0.56 (g) 0.60(g)相當降低0.4度 0.60(g) 相當于9.6度;
0.40(g) 9度 降低半度(8.5度) 0.4×1/(2)1/2=0.28 (g) 0.30(g)相當降低0.4度 0.30(g) 相當于8.6度;
0.20(g) 8度 降低半度(7.5度) 0.2×1/(2)1/2=0.14(g) 0.15(g)相當降低0.4度 0.15(g) 相當于7.6度;
二. 怎樣理解和執行《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50223-2008第3.0.3條:
-----
2 重點設防類,應按高于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強其抗震措施;------同時,應按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確定其地震作用。
3 特殊設防類,應按高于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強其抗震措施;------同時,應按批準的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結果且高于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的要求確定其地震作用。
《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01)規定:《建筑抗震設計規范》與《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
(GB18306—2000)配套實施。
《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直接采用地震動參數,不再采用地震基本烈度,F行有關技術標準中涉及
地震基本烈度概念的,應逐步修正。在技術標準等尚未修訂(包括局部修訂)之前,可以參照下述方法確定:
a)抗震設計驗算采用《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提供的地震動參數;
b)當涉及地基處理,構造措施或其它防震減災措施時,地震基本烈度參數值可由《中國地震動區劃圖》查取地震動峰值加速度并按(GB18306—2000)表D1確定,也可根據需要做更細微的劃分。
例如《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01(2008年版)附錄A規定:
A.0.24 陜西省
1 抗震設防烈度為8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為0.20g:
第一組:西安(8個市轄區),---
西安市重點設防類,按高于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強其抗震措施,即按抗震設防烈度9度的要求加強其抗震措施;按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為0.20g確定其地震作用。
西安市特殊設防類,按高于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強其抗震措施,即按抗震設防烈度9度的要求加強其抗震措施;按批準的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結果且高于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為0.20g的要求(例如0.30g)確定其地震作用。
三. 鋁合金構件抗震構造措施
特殊設防類、重點設防類高于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強其抗震措施的具體做法補充如下
A . 為執行GB50011-2001(2008年版)、GB50224-2008關于特殊設防類、重點設防類抗震構造措施的要求,對GB50429作如下補充:
表5.2.1-1 受壓板件全部有效的最大寬厚比
硬化程度 |
烈度 |
加勁板件、中間加勁(肋)板件 |
非加勁板件、邊緣加勁(肋)板件 | ||
非焊接 |
焊接 |
非焊接 |
焊接 | ||
弱硬化 |
6、7 |
21.5ε(ηk' )1/2 |
17ε(ηk' )1/2 |
6ε(ηk' )1/2 |
5ε(ηk' )1/2 |
8 |
20ε(ηk' )1/2 |
16ε(ηk' )1/2 |
5.5ε(ηk' )1/2 |
4.5ε(ηk' )1/2 | |
9 |
18ε(ηk' )1/2 |
15ε(ηk' )1/2 |
5ε(ηk' )1/2 |
4ε(ηk' )1/2 | |
強硬化 |
6、7 |
17ε(ηk' )1/2 |
15ε(ηk' )1/2 |
5ε(ηk' )1/2 |
4ε(ηk' )1/2 |
8 |
16ε(ηk' )1/2 |
14ε(ηk' )1/2 |
4.5ε(ηk' )1/2 |
3.7ε(ηk' )1/2 | |
9 |
15ε(ηk' )1/2 |
13ε(ηk' )1/2 |
4ε(ηk' )1/2 |
3.3ε(ηk' )1/2 |
注:1 表中ε=(240 / f 0.2)1/2 f 0.2按附錄A確定。
2 η為加勁肋修正系數,應按第5.2.6條采用,對于不帶加勁肋的板件, η=1.
3 k' =k/k0 其中k為不均勻受壓情況下的板件局部穩定系數,應按第5.2.2條采用。對于均勻受壓板件, k' =1.0。對于加勁板件或中間加頸板件,k0=4 ;對于非加勁板件或邊緣加勁板件 , k0=0.425 。
表5.2.1-1 受壓園管截面的最大徑厚比
硬化程度 |
烈度 |
非焊接 |
焊接 |
弱硬化 |
6、7 |
50(240 / f 0.2) |
35(240 / f 0.2) |
8 |
45(240 / f 0.2) |
33(240 / f 0.2) | |
9 |
40(240 / f 0.2) |
30(240 / f 0.2) | |
強硬化 |
6、7 |
35(240 / f 0.2) |
25(240 / f 0.2) |
8 |
33(240 / f 0.2) |
22(240 / f 0.2) | |
9 |
30(240 / f 0.2) |
20(240 / f 0.2) |
表4.5.4 受壓構件的容許長細比
序號 |
烈度 |
構件名稱 |
容許長細比 |
1 |
6、7 |
柱、桁架的桿件 |
150 |
柱的綴條 | |||
8 |
柱、桁架的桿件 |
120 | |
柱的綴條 | |||
9 |
柱、桁架的桿件 |
100 | |
柱的綴條 | |||
2 |
6、7 |
支撐 |
200 |
用以減小受壓構件長細比的桿件 | |||
8 |
支撐 |
180 | |
用以減小受壓構件長細比的桿件 | |||
9 |
支撐 |
150 | |
用以減小受壓構件長細比的桿件 |
注:1 桁架(包括空間桁架)的受壓腹桿,當其內力等于或小于承載能力的50%時,容許長細比值可取200。
2 計算單角鋁受壓構件的長細比時,應采用角鋁的最小回轉半徑,但計算在交叉點互相連接的交叉桿件平面外的長細比時,可采用與角鋁肢邊平行軸的回轉半徑。
3 跨度等于或大于60m的桁架,其受壓弦桿和端壓桿的容許長細比宜取100,其他受壓腹桿可取150(承受靜力
荷載)。
4 由容許長細比控制截面的桿件,在計算其長細比時,可不考慮扭轉效應。
4.5.5受拉構件的長細比不宜超過表4.5.5的容許值。
表4.5.5 受拉構件的容許長細比
序號 |
烈度 |
構件名稱 |
一般建筑結構(承受靜力荷載) |
1 |
6、7 |
桁架的桿件 |
350 |
8 |
300 | ||
9 |
250 | ||
2 |
6、7 |
其他桿件、支撐、系桿等 |
400 |
8 |
350 | ||
9 |
300 |
注:1承受靜力荷載的結構中,可僅計算受壓構件在豎向平面內的長細比。
2受拉構件在永久荷載與風荷載組合下受壓時,其長細比不宜超過250。
3跨度等于或大于60m的桁架,其受拉弦桿和腹桿的長細比不宜超過300(承受靜力荷載)。
B . 為執行GB50011-2001(2008年版)、GB50224-2008關于特殊設防類、重點設防類抗震構造措施的要求, 對JGJ102-2003作如下補充:
6.2.1 橫梁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截面自由挑出部位(圖6.2.1α)和雙側加勁部位(圖6.2.1b)的寬厚比b0/t應符合表6.2.1的要求:
圖6.2.1 橫梁的截面部位示意
表6.2.1 橫梁截面寬厚比b0/t限值
截面部位 |
烈度 |
鋁型材 |
鋼型材 | ||||
6063-T5 6061-T4 |
6063A-T5 |
6063-T6 6063A-T6 |
6061-T6 |
Q235 |
Q345 | ||
自由挑出 |
6、7 |
17 |
15 |
13 |
12 |
15 |
12 |
8 |
16 |
14 |
12 |
11 |
14 |
11 | |
9 |
15 |
13 |
11 |
10 |
13 |
10 | |
雙側加勁 |
6、7 |
50 |
45 |
40 |
35 |
40 |
33 |
8 |
45 |
40 |
37 |
33 |
37 |
31 | |
9 |
40 |
35 |
33 |
30 |
33 |
28 |
四. 如何制定新版“建筑幕墻設計說明書”
建筑幕墻設計說明書內容作如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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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所在地區: 。ㄊ校 縣(市)
基本參數
基本風壓: KPa
地面粗糙度類別: 類
抗震設防烈度: 度
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 g
設計地震分組:第 組
本工程抗震設防標準:
抗震設防類別: 類;
按 度采取抗震措施;
時程分析所用地震加速度時程曲線的最大值取為: cm/s2(Gal);
標準反應譜法(水平地震影響系數最大值αmax)取為: 。
例如:西安市重點設防類
工程所在地區:陜西省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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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參數
基本風壓: 0.35KPa
地面粗糙度類別: B 類
抗震設防烈度: 8 度
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0.20g
設計地震分組:第 一 組
本工程抗震設防標準
抗震設防類別: 重點設防類
按 9度采取抗震措施
時程分析所用地震加速度時程曲線的最大值取為: 70cm/s2 (0.20 g)
標準反應譜法(水平地震影響系數最大值αmax)取為:0.16 (0.20 g)
西安市特殊設防類
工程所在地區:陜西省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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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參數
基本風壓: 0.35KPa
地面粗糙度類別: B 類
抗震設防烈度: 8 度
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0.20g
設計地震分組:第 一 組
本工程抗震設防標準
抗震設防類別: 特殊設防類
按 9度采取抗震措施
時程分析所用地震加速度時程曲線的最大值取為: 110cm/s2 (0.30 g)
標準反應譜法(水平地震影響系數最大值αmax)取為:0.24 (0.30 g)